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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实施细则

作者:时间:2025-12-12点击数:

根据《南京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办法》(宁师大〔2025〕46号)、《南京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和202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本学院学科特点,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专业和招生导师

招生专业和招生导师见《章程》和通知。

二、申请条件

报考条件见《章程》和通知。

三、报考材料要求

材料提交要求见《章程》和通知。

四、材料初审与名单确定

审核原则:学院成立材料初审专家组,根据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硕士阶段学业成绩、已取得的科研成果质量、科研创新潜力、研究计划的科学性与可行性等进行综合评价。

名单确定:学院组织专家组对报考材料进行初审,结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审定后,报送学校审核。学院将根据学校审核反馈,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初审通过的名单将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

五、综合考核

组织形式:学院成立由不少于5名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综合考核专家组,对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形成综合考核成绩。

考核形式:公开答辩。

六、录取

学院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根据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结合招生导师的招生名额与意向,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

七、其他说明

本细则由文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南京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办法》及《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老师,联系电话:025-83598528。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122号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中大楼111研究生办公室。

文学院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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